需要激活,以青岛市为例。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五条 申请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发卡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办理应用功能激活手续。
须核实并补充确认持卡人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有效信息。激活社会保障卡时,原则上应同时激活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扩展资料: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条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缴纳的,由地税部门按规定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统筹基金。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保或者参保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补缴的,其在职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十一条 参保单位中断缴费后重新开始缴纳并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后,其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可在本单位补缴后继续享受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