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法律条文上有,重婚罪立案期间离婚案不能恢复审理

2010年3月份我丈夫和我门市上的一个女员工开始长期同居生活在一起,并在2011年8月生下一个男孩,我丈夫就一直跟我闹离婚开始了,并且离婚告到了法院,在2013年12月11日法院要开庭审理我丈夫告我离婚一案时,我在2013年12月10日告他重婚罪公安局已受理,并且中止法院2013年12月11日审理离婚一案,在2014年1月9日开始立案侦查重婚罪一案,在2014年3月6日法院又要回复审理离婚一案,并且给了我法院恢复审理的裁定书。证据补充:法院恢复审理离婚案已经生效了,我拿出来啥证据啥条文,找那个政府部门怎样才能叫法院中止审理,能等到重婚罪终结了再审理离婚案

第1个回答  2014-03-19
先刑事后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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