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了刀口舔血的生活,一下子转变到一座城市里,令人忘却烦恼的景色,各种各样的美食,幸福来的太突然,还真不习惯,还是喜欢那种充实紧绷的日子,因为血是甜的,好喝,比汽水好喝!
放肆,老子杀人的
哈哈,杀两个看看
你家地址,我马上就到
中南海
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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