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遇到如此不公平的待遇,是辞职还是留职?

某位职工的单位连同他仅有不到十个人,他的岗位也就是2-3个人(一位是车间负责人、另一位是从其他岗位暂时过来兼职的)。技术水平除去主任外,比较好,主任和其他岗位的几位同事也认可。在试用期满,单位失言把原本口头约定的期满工资减掉至不到三千;在全体涨工资时,其他同事都是三级跳(半年之内工资涨了近一千),学徒工也涨了数百元,达到三千五以上但是这位职工却涨了几十元,连三千也不到。另外,在缴纳个人承担的社保费也被多扣且需多补一月,而其他同事却扣费正常也没多补一月。以上两种情况,他找到单位负责人,负责人以“工资和其他没有涨的职工一道下次涨;社保按照单位新规定再扣除单位部分,剩余平摊,除你外还有其他职工”等借口来敷衍一下。最后,据这位职工了解,负责人所言中“其他职工”都是负责人的亲戚好友。
请问,这位职工面对如此不同待遇,单位是否故意要这么做,来让其主动离职?这位职工是否该离职还是留职?考虑到目前就业难,留职的话,应该怎么跟单位谈工资和社保多扣之事?
说明下,这位职工先前在原单位发生经济补偿金的劳动纠纷。

辞职的话确实对这位员工不好
除非这位员工在单位有很强的竞争力 或者关系很硬 否则 呵呵 很不乐观...这种情况只能多忍让了追问

为什么说辞职对这位职工不好?
留职忍让的话,单位也许会说你这么软弱,或许当你是这么好欺负。如果照你说,忍让那工资和社保这块岂不是在单位一天就别想提涨工资和退还多扣社保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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