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治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及非教师岗位人员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如题所述

2017长治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及非教师岗位人员资格复审要求和注意事项为: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因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或专业、年龄等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主要信息不实或使用造假、舞弊、隐瞒等手段的,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证件或资料的考生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3.按《公告》精神,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4.复审合格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请随时关注网上公告,不再逐一电话通知。
5.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月30日—2018年1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资格复审地点:长治市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2018年1月30日复审高中及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1001—1054岗位,包括1001b、1003b岗位)入闱考生资格;2018年1月31日复审初中文化课、小学文化课、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非教师岗位(1055—1091岗位,包括1055b、1089b岗位)入闱考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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