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27日提交的辞职报告,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就是五月27日才可以正常离职,由于我是这边有

四月27日提交的辞职报告,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就是五月27日才可以正常离职,由于我是这边有急事,找上级领导沟通能不能提前走,领导没有批我,但30号下班的时候行政告诉我交接一下可以离职了,等发工资的时候来领工资就可以了,但是现在到了发工资的日子说没有给我结算工资,说我没交接好,考勤不清楚,那时候给我打电话我正在老家,后来我给同事打电话说清楚了所交接的事项,现在公司就是不给我发工资,怎么处理

第1个回答  2014-05-17

  你5月27日不能正常走人,只能在5月28日中止工作,一次性结清工资才能走人。疑惑,你手上有公司4月30日通知你离职走人的书面文件吗?你没有细说,讲讲看。

第2个回答  2014-05-15
找劳动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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