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自动离职,大约40天左右的工资老板不给,财务发短信和我说,要我尽快去办理离职手续,没说具体时间,由于其他原因一直没去办理。公司就按旷工处理,(说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48天的钱)我说这不合理要去劳动局投诉,老板说他还要究法我的法律责任。我这个是否以违法,如果违约,具体要怎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