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我方方位做过两个月临时工,但由于工资比较大,我们将他的工资平摊成800一个月的劳务派遣,结果他在其它公司签订正常的劳动合同,被对方公司辞退,理由是在我方公司有工资申报,然后那个临时工就找我们公司说,我们做假账,要求我方赔偿,但我们是分摊了他的工资减少对方个税,并没有收益,这个问题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