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开除员工需要怎么赔偿?

我在苏州园区一家外资企业工作,09年09月14日进公司的时候和我签的合同是三年的(8小时上五休二)合同,今年4月30日又和我签了一份上二休二的合同且每天上班12小时,当时没有想那么多也就签了,最要命的是6月27日又要叫我改上班协议且改为上四休二(两天早班,两天晚班且每班12小时)。现在我不在愿意签订此合同,公司要求我们要么签合同,要么签字赔钱走人,这是公司违约在先,请问我现在离开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如果达不成协议公司强制要求我离开,我该怎么办?
哦,还忘记了今年1月的时候我在厂里出了个小工伤,右手食指被铁块砸掉了,指甲到现在还没有长全,但又不达成工伤级别,可以要求赔偿吗?

急!!!!!!!!!!!

第1个回答  2020-03-17
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21-10-28

如果单位辞退员工,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以及补偿金或赔偿金数额多少,有以下几个因素: 1、依法解除。 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违法解除 如果单位无故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单位应根据工作年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即补偿金的双倍。 此种情形下,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仲裁 或者诉讼期间的工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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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1-27

开除员工可以不予补偿,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第4个回答  2019-06-16
相关部门应该对涉案公司法人代表严肃调查处理!司法部门应申请税务部门对该公司加税处理,并记录不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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