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就业,加班加点工资可不可以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11-17
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到了退休年龄后再接受聘用,此时受聘者与聘用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依据聘用协议产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已不属于劳动法规中受保护的劳动者,劳动者和单位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雇佣关系,对于雇佣关系中的加班费完全由双方协商,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