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下夜班回家比较晚,等人开门时摩托车停门口一直没熄火,其屋前邻居因此噪音开骂,朋友回骂,而后朋友妻开门劝止,朋友赶摩托进门时此邻居持菜刀自后窗跃出,在朋友家门口将其肩膀砍伤,报警后朋友要求追究其邻居刑事责任,民警曰此为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协商解决。请问民警这么处理对吗?砍人者真的没有刑事责任吗?朋友的伤口约为三公分长,两公分深,对缝四下共八针,不知属何等伤级?若属轻微伤,派出所应如何处警,即使属治安案件,一个人在别人门口持刀行凶,因伤不重就可以不了了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