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毕业生档案、户口分离(同省不同城),如何保留干部身份?

我的情况如下:

我是2010年应届毕业生。

签约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广州),报到证上写的报到地点是新华社广东分社。单位安排我在深圳支社工作。即签约单位是广州,但工作地点在深圳。

户口迁回原籍——深圳,我的生源地(即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也是深圳。

因此我要将户口迁回家(深圳),而档案放在单位(广州)。

我回家办理户口迁移时,分局的警察告诉我。我需要提供深圳人事局出示的户口迁移入户卡和深圳人事局出示的介绍信。否则我只能按照复户的情况走,这样我就会丢失我的干部身份。

而我的单位在广州,虽然我在深圳支社工作,但深圳支社这边没有独立的人事部门。我的档案也可能会在广州人事局。那么如何让深圳人事局帮我出示以上2样证明呢?
“哈哈,好复杂,拿着报到证,深圳可以出具证明 ”请问深圳那个部门可以出具证明呢?

第1个回答  2010-07-10
哈哈,好复杂,拿着报到证,深圳可以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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