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父亲因老家房产与对方有过争论,在今年年初,我父母因要出远门,回老家看看自己的祖业,在与一村民聊着时,对方趁我父母不注意手执木棒从身后偷袭我父亲,母亲的衣服被撕破信好无大伤,由于母亲躲闪及时末造成创伤,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父亲被打到在地,父亲在正当防卫下推倒对方,在我父亲倒在地上不能动弹处于半昏迷状态时,对方女儿用脚踢我父亲。在那村民的帮助下,混乱中父亲被送往市医院急救,因老人家不太懂,当时没打110,只打了乡派出所电话报警,当地乡派出所并末对对方采取任何措施,只答复等伤势好了与房产一起调解。父亲在医院住院差不多有3个月,如今手还绑着夹板。医生诊断为肱骨骨折、大结节撕脱骨折。至今对方末出一分钱,医药费全部由我们自己出都已花了2W,还不包括其他的费用。我父亲已62周岁经不起这样创伤,请问如何维护我们合法的法律权力?请问对方与对方的女儿欧打人是否都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