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2、 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 责任者:公司各相关部门。 4、 程序: 1) 安全检查内容 a)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b)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c)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d) 查生产工艺和作业员操作:一切作业活动是否按规定执行。 e)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 安全检查形式 a) 公司级安全检查每月开展1次,由行政部组织,各职能部门主管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行政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行政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b) 部门级安全自查,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2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整改。 c) 专业性检查,设备维修部门主管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报公司领导。 d) 经常性检查:各级管理干部在生产现场发现安全问题应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班记录完整。 e)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设备抢修、长期不用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设备维修部门及生产部门负责开展。 3) 检查后的整改 a)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生产部协助设备维修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要求做到“三定”即:定项、定时、定人。 b)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c)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工作奖励、惩罚方法以考核工作开展实效。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各相关部门。 4、程序: 1) 奖励 a) 对认真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b)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c)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者。 d)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e)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f)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g) 生产部、设备维修部及仓库当月未发生任何人身、公司财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及间接管理人员。 2) 奖励标准 a) 公司职员在全年工作中未发生任何人身、公司财产安全事故的先进个人奖励200元/人。 b) 生产部班组当月未发生任何人身、公司财产安全事故的直接管理人员每月奖励50元,中层管理人员奖励100元。 c) 设备维修部及仓库当月未发生任何人身、公司财产安全事故的直接管理人员每月奖励50元。 d) 当月上述三个部门未发生任何人身、公司财产安全事故,公司安全总负责人每月奖励100元。 3) 奖励程序 a)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汇总书面材料上报公司行政部审核后报副总经理批准执行。 b) 先进部门由行政部部门依据公司组织检查结果提出意见,报副总经理批准执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a) 安全事故直接责任者。 b) 安全事故发生班组、部门的直接管理人员及间接管理人员。 c)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者。 d) 违反安全要求作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e)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者。 f) 安全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g)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h)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i)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j)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5) 惩罚标准: a) 经济罚、赔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以及事故责任而定。 责任区分 Ⅰ、公司责任:属于安全制度要求之外、设备故障、存在未得以改善安全隐患及偶然性突发事件导致发生的事故; Ⅱ、个人责任: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要求的一切个人行为活动导致发生的事故责任。 属于个人责任导致安全事故: ① 导致公司实际支付医疗费用在200元(含200元)以内,且未给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只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处罚50元。 ② 医疗费用在200—500元以内(含500元),但未给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处罚100元,直系管理人员连带处罚直接责任人处罚标准的50%。 ③ 医疗费用在500—2000元以内(含2000),但未给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处罚300元,直系管理人员连带处罚直接责任人处罚标准的50%,间接管理人员连带处罚直系管理人员处罚标准的50%。 ④ 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同时对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可处以罚款直接及间接责任人30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 ⑤ 属个人责任导致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可以处以责任人300—500元、赔偿损失的50~9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管理人员视事故具体原因负连带责任。 b)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小过、大过、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c)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6) 处罚程序: a) 由行政部门提出,报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1. 目的:规定事故隐患分类、报告、奖励方法。 2. 范围:全体员工。 3. 责任者:公司各相关部门。 4. 程序: 1) 事故隐患分类: a) 一类: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 b) 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c) 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的现象。 d) 四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 e) 五类:原辅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f) 六类: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g) 七类:发现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2) 报告程序: a) 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上报的方法,即职员报车间班组长,车间班组报部门主管,部门报公司高层处理。 b) 上级主管接到下级事故隐患报告,在24小时内必须作出书面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3) 报告形式: a)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结案后报告送行政部备案,以供备查。 b) 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可以一式二份,一份交上级部门,一份自行备案。 4) 奖励: a) 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可作为工资提升和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b) 1~4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10~50元,5~7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20~50元。 c) 发现其它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 d) 奖励采用现金兑现。 e) 车间(部门)对下属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责任人按情节严重予以经济处罚。 f) 对生产活动中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相关责任部门发掘不力,事故责任部门应承担事故损失的10~50%。 g) 发现了事故隐患因车间(部门)不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的,发生事故车间(部门)承担的损失按考核标准执行,责任人再严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h) 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副总经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