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办案态度不好,受害人殴打警察构成妨害公务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6-02
如果被打的警察是正在执行公务的,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如果警察不是执行公务,则可根据具体情节处理。  1、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虽是警察,但其执行的不是职务活动,或者其活动不是依法正在进行的职务范围的活动,均不构成本罪。  2、如果对方不是执行公务,则根据伤害后果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  只是构成轻微伤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达到轻伤以上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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