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5-08
医院那边不需要你签字的。
是否还应该拿钱,要根据自己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大小,和个人的负担能力,如果能够垫付的话尽量垫付一部分,也是可以的,毕竟是救命优先的,最终事故处理后再结算费用也是可以的。
但是从你所叙述的情况来看,你没有违章的行为,是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即使有责任,也应该是次要责任,所以不需要过多的自责,也没必要垫付过多的费用,对方是否谅解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对你没有什么影响。
当然,具体事故责任的认定还要交警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来确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提供帮助。
另外,给对方垫付的费用,一定要保存好相关支付的证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08
建议不用继续垫付费用。一般这种情况,对方属于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具体要等交警确认责任)。在责任没有明确之前,建议不再继续垫付。而且没有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并且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不会属于交通肇事罪,只需要按照责任认定进行民事赔偿即可,所以,不需要对方的谅解书。对方家属应当垫付医药费,如果对方家属停止治疗导致后果,有对方家属承担,与你无关。
第3个回答 2020-05-08
可以不用签字,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案件,才需要受害人出具谅解书,目前情况不需要。
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4个回答 2020-05-08
如果这个案件归结到民事纠纷,谅解书是没有作用的,如果已经刑事立案,需要对方的谅解书。
追问交警还没判责,这是正常的交通事故吧,没逃逸没酒驾,我和车辆证件都齐全,也有保险,要什么情况才会够成刑事立案啊?
追答已经造成人员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