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有关继承法方法的问题:我奶奶死于2001年,奶奶在世时保姆就常常诱惑我爷爷,最终爷爷带着奶奶的那一半遗产在2008年和保姆再婚,奶奶死后我们考虑到爷爷在世就没行使对奶奶的遗产继承权,但现在保姆得寸进尺把先前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骗得差不多了,最近我们才赶紧去把这套房屋属于奶奶的那一半继承过来了,但保姆贪得无厌用哄骗的手腕压干年老脑袋不太清醒的爷爷的最后一滴血,每次去看爷爷她都跟得紧紧的,一直在离间我们的亲情,目的只为爷爷最后的存款、股票还有这套房子的62.5%的份额,看到爷爷营养跟不上生活极为落破就心有怨气,真的很不甘自己爷爷奶奶一生创下的基业就被这个保姆吞掉了。
请问我父亲他们几兄妹可不可以等爷爷过逝后(因为爷爷现在完全被保姆控制,生活在辛酸的泡沫幸福中,我们还是希望他平静过完这几年),以侵犯她们兄妹的合法继承权为由对保姆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奶奶死的时候存款和股票余额的一半呢?因为相当于保姆和爷爷在一起的这几年不管婚前婚后消耗的钱、股票、房产有一半都是该由我父亲几兄妹继承的财产。
如果可以,我担心能否查到将近十年前的银行存款和股票余额呢?因为奶奶去逝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存折和股票上到底有多少钱。如果要继承应该是以奶奶死亡时账户上的余额为基础计算吧?万一在爷爷去逝后存折和股票的余额已经没法保全当初奶奶的那一半财产的话,能否就仅剩的余额来先补偿我父亲几兄妹这么多年来被侵犯的权利损失,也就是不让保姆再分走最后这点财产,因为按照正常程序爷爷去逝后保姆作为配偶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那保姆和她的前夫有个儿子,她儿子有没有合法权利参与爷爷的遗产继承?
还有,因爷爷的身体状况一年不如一年了,如果他走后保姆将股票和存款的相关凭证全部私自保管,甚至中饱私囊,那我们不是连爷爷最后的遗产数额是多少都不知道啊?
爷爷现在没留下遗嘱,只写了个承诺书,但就我看来里面对财产的分割都写得不明确,有几个条款都是用“如果这样就分给谁谁谁,否则反之”就是具体分给谁模棱两可,“否则反之”所表达的意义也不清楚,上面有他的本人签名和手印,这样的承诺能做为有效的遗嘱吗?
有几个问题,拜托帮我一一解答一下,非常感激!
还有我伯父,也就是我父亲的兄弟很少回北京,已经移民了,如果到时他不能来办继承,是不是继承人到不齐就一直不能继承遗产呢?没办法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