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工作 学校以培训的名义让我们自己备课 签了一个培训期间的合同 标明培训完辞职需要支付4000元培训费 但是如果继续工作的话 则需要签3年合同才会给开培训期间的工资 未满3年离职需赔偿4000元培训费 如果干了半年就不想干了 离职需要赔偿4000元吗
这个合同是合法的吗
追答不太懂,不好意思啊!我是干人事的,法律不太在行
追问好哒 谢谢
那不想干了能直接走吗 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吗
追答一般都不会去追究的,难道为了4000元去起诉?你上班前应该有押金吧,直接走会有一些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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