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老宅宅基地名字是过世老人的名字,目前只有父亲一个人的户籍在里面是户主且是农村户籍,其他子女均已经将户籍迁出,爷爷有4个子女。去年因为老房要坍塌,4名子女共同出资重新修建了该房屋。因宅基地上的房屋牵涉到房屋的利益,因此家里的人也不一定愿意将宅基地过户到父亲名下,在这样的情况下,父亲虽然户籍在农村,实际是没有自己的住房,现父亲年迈想住回老宅,想要独立申请宅基地造房。
1 父亲一个户籍是否可以申请到宅基地造房子?(有妻子女儿但户籍不在乡下)
2 如果妻子和女儿的户籍转入是否对申请在基地有益且面积会大些?
所以即使老人以及过世,名字还是可以继续使用是吗?以此我父亲还是可以另外重新申请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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