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条上只有签名是本人的,内容和日期是别人写的或打印的,法院能够鉴定借条的真实性吗?

或者说仅凭这样一张借条就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因为看到网上说签名被伪造借条的事情,有点担心,因为很多人都有在纸上签名的经历,但是又感觉法院不会这么草率吧?不能因为只有一个签名刘就认定借贷关系吧?

借条是借贷合同成立的凭证,本身并非借贷合同,要证明借贷合同是否生效还要看借款是否确实支付了,如果没有支付过,借贷关系不成立。
你的这种情况不用担心。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请采纳,好人好报追问

法院怎么知道有没有支付过,如果对方说支付的现金,那法院会支持么,还是会认定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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