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走仲裁吗?我于2017年8月入职,公司没有劳动合同,社保是2019年1月才给上。

我于2017年8月入职,公司没有劳动合同,社保是2019年1月才给上。工资是以两个公司,支付给我的 第一家公司 是以工资形式,但是额度未达到扣个税标准发给我的,并且社保和是按照这个上的,剩下部分是以另一个公司名义 以转账的形式发给我。没有扣除个税和社保。并且公司是 966工作制,没有任何加班费和补贴,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可以仲裁,不过先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更快一些。
可以要求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要求确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双倍经济补偿,也就是四个月工资(两年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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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8
入职超过一年没书面合同,现在可以要求单位补签
提供出勤记录,可以要求加班费
单位没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交
如果以缴纳社保不合法理由辞职,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补偿金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标准,但是你要证明两个公司支付的是你在一个公司的工资
和单位无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工资卡流水之类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27
如果你对于劳动报酬有争议,肯定可以通过仲裁解决。觉得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3个回答  2019-10-18
应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第4个回答  2019-12-24
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去劳动仲裁,而且是基本稳赢的,不懂得话找个援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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