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候房子属于农村 ,现在算城区了,即将面临拆迁,当时不懂,前夫说农村的房子不能当财产分割,协议书就说没房产,私下说这房子将来都是两个(一男一女)孩子的,现在女儿成年,儿子十二岁,我要求做个公证什么的给孩子,他现在又说没女儿的份,都给儿子,他去年已经结婚,每次给孩子钱就闹,现在孩子生活上都跟我,女儿刚刚参加工作,我现在十年了一直没再婚为了孩子,请问我现在有权利回去住吗?拆迁我有权要补偿吗?主要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因为前夫取了个小二十几岁的一定得再要孩子,如果补偿了担心前夫拿这钱养他自己现在的家,而我们母子就一无所有了,我该怎么办,目前还未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