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的问题

大学毕业在一公司上班,我已经办理了该城市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但是现在我想讲户口放在老家,反正也不影响工作,行吗?来得及吗?
就5分了,麻烦哪位大虾帮忙,哪怕是给我户口咨询电话也行!不甚感激!

根据公安部颁发的公通字[1994]62号关于《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中第三条:
   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
  户口准迁证由县公安局或者不设区的市公安局或者市辖区公安分局签发并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
  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或者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原证件予以作废。

办理迁入登记的程序:
  1、审核公民申报迁入登记的有关证件或凭证材料。对符合迁入登记规定,《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或其他凭证材料完备、有效的,当场立即予以办理;对有关证件或凭证材料不全或失效的,开具《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补充的证件或凭证材料,保证有效证件或凭证材料补齐后,第二次办妥。
  2、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薄》,对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迁入者,还要收取身份证照片2张和人像录入照片1张。
  3、将填写好的《居民户口薄》、《常住人口登记表》,请其核对,无差错后,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签字,户口薄交申报人。
  4、填写《迁入登记薄》。
  5、将《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其他有关迁入凭证材料收存归档,以备查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06
广东胡律师:

你直接打你老家的114问当地公安局户籍科的电话。

不过你已经办理了你就职城市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可能再迁回你老家的手续需要重新再开准迁迁,户口迁移证。
第2个回答  2010-04-06
你可以把户口迁回你的老家,可以办理的,不影响你的工作就好。具体的事宜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派出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4-07
你想把户口放在老家,对你的工作不会有影响,但是可能会对以后孩子的上学有影响。

先想想这个城市是不是自己以后要定居的城市,如果是的话,可以把户口落在工作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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