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权的法律问题

男方与女方已离婚,因为没有其它地方可住,女方一直住在男方单位房(有租赁证的那种)其中一个房间,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时出具了协议书,上面写明男女双方各住一个房间(他们户口还在一起,未分);现在该单位房要拆迁(市政),能分得一处面积相仿的安置房;问:1、男方在法律上有没有责任与义务继续带着女方在安置房中继续一人间房共同生活?2、政府拆迁是不是有规定由政府安排女方住房问题? 谢谢,回答的同时最好能有相关法律文书

第1个回答  2009-07-10
第一个问题,没有义务,因为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这方面的内容,只是说租赁原来房子时候双方各住一间,标的灭失情况下,协议内容自然失效。
第二个问题,没有相关规定规定
第2个回答  2009-07-04
这个问题建议最好带着当初的离婚协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或者你当面说更详细些,需要的话可以进一步联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7-05
1、没有;
2、不是。

居住权的权责
关于房屋居住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与义务:权利方面,一是享有房屋使用权,旨在居住;二是与使用权相关的附属权利,如相邻权;三是可以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和维护;四是在居住期间可将房屋出租,但需遵守相关法律,如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义务方面,一是居住期间对房屋的保管责任;二是禁止设...

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
其次,居住权既可无偿设立,也可有偿设立。但是,其不得转让和继承。最后,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需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枯洞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

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条款
法律主观: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主要有:1、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享有居住权只能作为居住之用,如果带有其他目的,是不被允许的。3、居住权可以通过书面合同设定,但以登记为权利设立的要件,也可以以遗嘱设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

关于房产证上加有居住权是哪条法律
法律主观:房产证上有名是所有权不是居住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者是遗嘱的方式设立,并在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因此,民法典中的居住权与房屋所有权人有所区别。法律客观:《...

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等物权,或者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

民法典上面关于居住权的处罚
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是: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

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古代罗马法中的居住权是解决没有继承权的女性或者仆人老无所养的问题。现在主要解决父母、无房的离婚女性和受雇人比如说保姆的权利的问题。因此。居住权制度以恩惠为目的,居住权设定是无偿的。5、居住权的设定方式 二、房屋产权法律法规的产权来源 要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居住权的设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

关于居住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

居住权合同怎么才算有效
这是因为居住权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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