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问题!----农村财产

请专业律师帮我解答下,谢谢!事情经过如下:我跟我现在的老婆都属于农村,也属于传统相亲,我是在工厂上班,她是小学正式老师去年3月订婚,订婚那天从我家拿了4。8万订婚金去老婆家,这天还有很多农村礼俗,加起来花了5。2万元左右(也礼还了2.8万给我带回,等于还去了2.4万元左右)。还有平时过年、过节都有这样拿钱拜年、拜节礼俗,压岁钱等等,还有我男方家的亲戚第一次见面要给我老婆见面礼,订婚后到金店里打了3样金器(项链、戒指、镯子一起13000元),总的算起来大概有4.7万元左右。在此期间,我们也由于感情一直不稳定,女方提出几次离婚,但我始终想维护这感情,直至这几天,大闹了一场,我老婆及她家人总把责任推至于我身上,很强硬的提出离婚。(我们还没有孩子,生孩子和领结婚证是在年后才同意,年前都不肯办,不过4月份因老婆身体弱引流了一胎) 这些钱全部还在岳父家。请问高手们我可以判回多少钱?

根据最高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礼金的返还包括的三种情形,你都不具备,因此礼金无法追回。至于其他的财产,如果却系双方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

礼金返还情形三个: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登记后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予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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