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另有新欢,所以我们分手了。分手时他给我写的欠条,钱是用来当分手费的,分五年给清我,每年3月份还一部分,但今年没还我,我可以跟他索要吗?但后来他又疯狂地来找我,都给我跪下了,一时心软我跟他回去了,在一起了几天,但是我无法再跟他继续生活下去,所以我走了。现在我可以跟他索要他写的欠条上的钱吗?
万分感激!
我们在一起了十年,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给他了。现已是30出头的女人了!
其实我也没有真的想要钱,因为他身体不是很好。
但他爸因为我们的事老病又犯了,现在他又向我要医药费。我该给他吗?
他以前给我一部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