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经济纠纷中被告答应还钱,我是否要撤诉

几年前一个朋友向我借了2万元钱写下欠条答应05年1月还清
但他一直不还,前段时间我起诉了他
但他现在又说要还我钱
但每个月只能还500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可又有些担心,如果他不能按自己所说的按时还钱呢?
还有撤诉后,起诉中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呢?

是否撤诉,应综合考虑被告的还款能力和信用。如果撤诉后,被告又不履行承诺,原告还要再次起诉,手续繁琐。

既然原被告双方就还款达成了协议,可申请法院进行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生效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执行力,如被告不履行还款协议,可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适用执行程序的规定。

综上所述,如果原被告双方就还款达成新的协议,可申请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手续简便,执行也有保障。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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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经济纠纷中被告答应还钱的,建议原告不要撤诉。
  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如果被告答应还钱的,而原告也同意被告的方案的,除被告即时付清所有欠款的的情况外,建议原告不要撤诉,而可以要求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这样,万一被告反悔,不履行协议的,原告可以凭生效的法院调解书,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双方可以达成还款协议,确定还款日期,然后申请撤诉,但你要承担一半的诉讼费。因为撤诉的,诉讼费退一半。到期后,如果他不还,还可以起诉。当然最好是开庭后由法院主持调解,对于生效的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这样你的权利就有保障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08-08
不能随便撤诉,胜诉后再说。
第4个回答  2006-08-08
最好先别撤诉,还是由法院来调解,免得以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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