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办取保候审,怎么解除?

我的一个朋友,因为涉嫌盗窃婚,被公安局刑事拘留。把材料送到区检察院后,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后,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后,向区检察院提起复议,区检察院作出复议无效的决定。随后,公安局向市检察院提起复核,市检察院维持区检察院的决定。
问:是否能解除取保候审?

第1个回答  2009-07-29
不可以撤销暂时,要看公安是否能找出新的证据,但必须在12个月内,不过公安有权利让你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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