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令第3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残疾军人残疾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
现实中部队评定残疾军人等级偏高,退役后被地方民政部门(今后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下同)降级的现象并不少见的,其原由是多种多样的;地方民政部门对于轻伤的残疾军人一般就会依据上述规定,同样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在地方指定医院(大部分就是当地的荣军医院),依据《标准》条款鉴定的,降级并不少见,甚至还有取消的。如果被鉴定人不服鉴定结论的,可以在10天内提出申诉,经过批准后实施再鉴定(这在现实中几乎没有的,因为鉴定当时就会有告知的);残疾军人等级并不是恒定的,在你旧伤加剧或者残疾军人证有效期至时,也会有可能调整等级的。
2、“在地方办理的快半年了还没有下发下来”的问题,在与我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对于新批准、领取地方《残疾军人证》的工作,一年集中两次进行的。就是在提问小战友最近拿不到地方编号的《残疾军人证》的,对于自己也是没什么影响的,因为当年抚恤金度(到2019年8月前)的抚恤金,已经在你退役当时有原部队联勤部门一次性发给(八级残疾军人的抚恤金),2019年8月起领取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布每一年递增的九级残疾军人抚恤金。同样对于持有现有部队《残疾军人证》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2年版)法定的优待:境内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半价,市内交通免费等等也是一样与持有地方《残疾军人证》一样得到优待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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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06
具体你还是需要问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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