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诗韵,四川大学电子工程专业,2008年7月毕业,2008年7月至2010年12月省内某设备公司任销售助理,2010年12月考入公务员系统,现为在职公务员。
因为不太了解报考程序,在考基础科目时仅凭一个没有设计资质的建筑公司出具相关证明,2014年考注电基础通过,目前准备报考专业考试,如果能够顺利通过专业考试,考虑到人证合一相对更加稳妥可靠,我会在第一个挂靠周期结束后辞职,转作专职工程师。
请问,有没有办法让我在这次专业考试中具备报考资格?如果有,那考过以后,有没有可能顺利挂靠,还需要做什么工作?
到了专业科目考试前,再临时更改掉之前基础考试时候那个单位的证明,可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