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钦州市交警大队领导:

至钦州市交警大队领导:领导您好: 在2016年7月7日中午10点40分左右,在钦州市钦北区汽车北站外
领导您好:
在2016年7月7日中午10点40分左右,在钦州市钦北区汽车北站外被交警拦下并告之车后右刹车灯不亮,对于交警的提示,我深表感谢,让我行车得到了安全保障。我下车交警同志收走我的行驶证和驾照,并告诉我和他一起去停在路中间的一辆警车上找领导处理,在途中我询问了下在场的交警我应该被罚多少钱,交警同志他告诉我不知道这个得问队长。来到队长座的警车里,拦车的交警自动走开,只有我与交警队长二人,我立即和队长解释右后刹车的灯是刚坏的,因为本车是新疆车牌在市里行车经常被检查,而且昨天刚被检查过没问题的,但是队长不听对此事马上就开罚款,而不是以教育为主,后来在我一再恳求下,给开出三种处罚并开出三张罚单共计150元,罚那么重让我觉得有点不服。试问下,我在出门的时候车灯是好的,在行车途中不可能下车检查车辆的同时,车灯坏了,作为交警有提示的义务,难道就是为了罚款?难道就不能好心的提示驾驶员马上维修?一直交警在我的心中就有光辉的行像,也深知他们的坚辛,但是这样的执法过程和处罚真的让人不理解。我就想问不是有50~200元内的罚款和现场说教吗,为什么到我这就不能实现哪,难道就是因为我是新疆车牌吗???

第1个回答  2016-07-07
呵呵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