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最新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2007年1月18日清早,我在骑自行车去上班的途中,在十字路口与一辆小车相撞,当时我过路口时灯在闪烁,而小车的速度又很快,我被撞伤入院抢救,当时因我在抢救,所以由对方报警,交警只与肇事司机联系去勘察了现场,却一直未与我方联系,也一直未确定责任,在住院期间肇事司机跟我说速度太快,来不及踩闸车,并对我老公说,让我承认自己闯红灯,这样保险公司就可以多付赔偿金,他个人就可以少付,并且说车押在交警队要支付高额停车费,把这些钱还不如用在我的治疗上,让我们帮他把车取回,但是被我老公拒绝,对方当时只付了的一部分住院押金,其余的就推说没钱,让我们去找交警,我在医院观察治疗了半个月,终因付不起住院费不得不出院,医生让随时到医院就诊.现在我的脸上留下了伤疤,想去整容自己又付不出钱,出院后我老公到交警那里申请赔偿调解时交警却说要双方一起上交申请调解书,让我老公转告对方,对方却没来,我老公又去找交警交警又要让叫他一起来,还说"你让人家来人家就要来吗?"好心人请问我该怎么办啊?现在交警那里对方的小车也放给他了,我要求的赔偿也更难了, 到法院我又不懂怎样起诉,也怕起诉费用高得支付不起,现在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请好心人能指导我,谢谢!!!另外,交警一直未与我联系过,路口又没有电子警察,他只听肇事一人的说法,就确认说我是抢红灯,这样做不是有失公平吗?我该怎样做?请懂法的好心人指导!

第1个回答  2007-02-14
伤者抢救医疗费的预付规定
抢救治疗的医疗费是指伤者接受抢救治疗起至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或者抢救无效,停止抢救时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该医疗费用由医院作初步的估计,并由交警部门书面通知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肇事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未付足或拒绝预付的,交警部门继续暂扣肇事车辆。

交警部门的放车处理不符合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处理时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现在交警应该已经作出责任认定了吧,是什么样的一个责任?

你承认与否闯红灯对对方来说没有太大关系,只是如果你承认了,你自己的应该承担的损失就更多,而对方就少了,相对来说保险公司赔给他的钱也是一样少了

建议直接上法院,法律一般来说会保护非机动车这一边,你只要没有承认闯红灯,而对方也没有证据,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肯定是要判对方全责的。

按照我的了解,法院的诉讼费应该不高,只占很小的比例,但是如果请律师可能就比较贵了,但也应该不会太多。这种案件很多小律师会接,不会收你太多钱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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