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务员的步骤和必要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9-20
网上报名须知 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仔细阅读公告、简章,并浏览报名情况,审时度势进行报名。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您在网上报名前,先将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 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 1.进行“新用户注册” 首次进入时,必须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时注意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出生日期”、“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 ,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 “新用户注册”只能做一次。如改报其他职位,只需进入“报名资料更改”-“更改报考职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切勿重复注册!!! 为防止他人修改你的个人资料,考生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关闭浏览器。 2.进入“职位查询及报名”(报名时间:10月16日~26日) 用户登录(页面上填写用户名称、登录密码)后,请先按表中所列指标项选择查询条件,然后提交查询进入下一步。选择您想要报考的职位,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您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按下“提交”按钮即可看到您的报名结果。 注: ①当提示“没有符合您查询条件的职位…”时,请适当减少条件限制。例如:只选择招考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不填写其他选项,按下“提交查询”按钮,即可查出“国务院办公厅”招考的所有职位。 ②请注意在选择“下拉选单”(如:考试地点)后,务必将鼠标移至其他录入框中,以免使用滚轮时,无意间改变“下拉选单”选项,切记!!! 3.进入“报名资料更改” 用户登录后,选择“更改个人资料”、“更改报考职位”、“更改考试地点”单选框,按下“确定”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注: 报名资料更改的限制条件: 更改个人资料-仅限用人部门资格审查前(更改个人资料含更改考试地点); 更改报考职位-在“未审”时可进行改报;或“资格审核不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成功且在“未审”时,可更改个人资料); 更改考试地点-“资格审核同意”者可改,修改时间截止到资格审核结束时。 4.进入“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查询时间:10月18日-28日) 在登录页面上填写身份证号、用户名称、登录密码三项内容,按下“登录账号”按钮,将出现您个人的资格审查结果页面。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再次报考此职位,但可以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步骤见“报名资料更改”-“更改报考职位”)。 5.考生注册信息(密码)修改 依次输入用户名称、登录密码点击“提交”按钮,成功登陆后会出现您的注册信息,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修改”按钮。 注: ①注册信息的修改条件与更改个人资料相同 ②用户名称、密码仅用于“报名资料更改”、“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密码修改”等功能,报名序号查询只须记住部门代码和身份证号即可。 6.浏览报名情况 直接点“浏览报名情况”可显示《分职位报名人数统计表》,之后点“浏览分部门报名人数”可显示《分部门报名人数统计表》,统计表定时刷新,供选择职位时参考。 7.考生考试成绩查询 在网上填写您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或者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此功能待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对此,国外公务员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本国国籍,是否享有公民权,良好的道德品质,相应的文化水平,年龄要求,身体素质等等。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报考公务员的有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这一项要求公务员的报考者必须具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必须具有本国国籍。这里所说的“政治权利”,是个法律术语,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国家管理,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的公民不能报考公务员。因此,因违法犯罪而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人、因患精神病等疾病而无法行使公民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非我国的公民,例如外国人、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无国籍人,不能报考我国公务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这一项规定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区别于西方文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我国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在政治上与党保持一致,必须拥护社会主义。报考公务员的人也必须符合这一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是我国社会制度。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都在我国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因此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公民报考公务员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应当注意,要把反对党的领导的人与批评、抨击党的某些组织及其领导人的错误言行的人严格区分开来;把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与批评、抨击现行体制中的某些弊端的人严格区分开来。在这方面,我们已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应当防止有人因报考人对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提过意见,对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弊端进行过批评,就给报考人扣上政治上反对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帽子、剥夺其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和权利。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这一项列举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法纪观念和道德品质。国家公务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执行公务。他们的言行不仅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也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权利。因此,报考公务员的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法纪观念和道德修养。考察报考人的品行方面的情况比较复杂,必要时还应由报考人原来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出具证明,提供必要的考察材料。 四、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这一项规定照顾到两方面因素:一是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报考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是考虑到我国地域间的文化差异,授权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保市(地)级以下政府部门录用公务员所需文化程度。 五、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考虑到中央和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担负着宏观管理职能,不仅要求其工作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这里所说的基层,一般是指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市(地)以下政府工作部门。但按国家有关规定,某些专业毕业生,如外语、计算机、财会和考古专业的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这一项要求的是报考者的身体善和年龄限制。其中,年龄限制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人的健康状况,需要由医院开具体检验证明。报考人的实际年龄,出示户口登记薄加以证明。这都是正式考试前必须履行的手续。 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条件。这一项所规定的情况是指,在上述所列六项基本条件外,还根据拟任职位的要求,规定一些特殊资格条件。如某些经济监督部门要求其录用对象应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某公安部门要求其录用对象的身高要达到一定高度等等。这些特殊资格条件,必须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才能有效。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规定了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在具体工作中,还有一些否定性条件。凡具有这些否定性条件的人不能报考公务员。它们主要包括: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过处分未解除的 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我国公务员制度,对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规定内容主要侧重于报考者的基本政治素质,这当然与公务员作为国家权力执行者的具体身份和工作特征相联系。在其它方面,有关机关在遵守基本规定的条件下,必要时也采取较灵活的方式,以便选出更加适合所需填补职位要求的合格的公务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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