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二房东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现在在期满前要提前解约,房东不退房租给我,怎么办?

你好,我是今年6月29日跟二房东签的合同,到期时间是2015奶奶4月15日,其中合同有这样的规定“乙方若转让他人租用应征得甲方同意。”“甲乙任何乙方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赔偿另一方等同于一个月租金数额作为违约赔偿金。”我们是每个月16号交房租,现在我要提前解约,打算另找房子,20号跟二房东说的,二房东要求我要帮他找到人租进来才能退我押金和房租。这个要求合理吗? 第二,如果我没找到人,押金是不退的,这个我是理解,但是这个月剩余的房租二房东说也不能退给我,请问这是合理的吗?如能帮忙解惑,非常感谢!

第1个回答  2014-07-28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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