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乘坐出租汽车到小区门口后,汽车停在行车道上,我开门过程中碰伤出小区门口的骑车人。报警后,警察说是汽车停在行车道上,属于汽车责任,骑车人属于正常行驶。而我是开门碰伤人的。我应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这样的情况,出租车能报保险吗?出租车应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算赔偿?有什么相关依据没有? 高分厚谢!!!如果能讲出为什么?我仍然有分回报。是否能更详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