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营企业百货商店员工。 2000年因下岗《接触劳动合同关系》2008年单位通知说:2001年7月份以后离开单位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到单位领取买断工龄补偿金,(其理由是2001年7月份国营企业改民营企业)这么一来我就因时间上差办年就不能领取买断工龄的钱了。 您说冤不冤。我看别的不少单位只要离开单位都给。按买断工龄算给补偿金。为什么都不一样。上级主管部门是哪里。请指教20年工龄白干了吗? 我都马上到退休年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