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为什么要加入土地价款,不会重复征税吗

如题所述

地税部门这样征税,是有文件规定的:

财税[2010]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第三条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是这样的规定的:“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追答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是不同税种,计税依据与计税方法也不同,不存在重复缴税问题。同一块土地可能会同时涉及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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