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邻里采光权

我东面的邻居有六间坐西向东的门面(南北走向的楼板房),我和我西面的好几户邻居的门面都是向南(如图)。现在我东面的邻居要在他的门面房顶上面加盖一层房,共五间(最南面一间不加,)。这样是否会影响我住房的采光?
现在邻居强行要盖,我该怎么办?什么地方管这事?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给出的日照标准:“住宅应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h(小时)。” “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根据你的情况,你的邻居只要盖房子肯定是会影响你住房的采光时间;但如果他加盖这层建筑已经得到批准,而且只是一层加一层;根据以上法律条文,即使你要求他停止建房,法院肯定不会支持你。

参考资料: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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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23
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依据你的描述不会影响到你采光权
依据我国法律 在冬至日时太阳直射到房间的时间不能少于两个小时 只有在小于两个小时的情况下,才能够主张采光权
采光权一般是针对的是南北向 南边楼影响北边楼的采光问题
你邻居基于物权的权利而建造房屋,你们是不能对抗的。
即使你们以相邻权主张权利,除你们能够证明其所盖的楼房影响到你们的权利,否则也不会支持你们的请求。
建议你们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请求一些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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