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中的债务问题

当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财产后是否也就要求同时承担本继承人的债务问题,比如说甲继承了其父的遗产,甲是否就必须承担其父的100万的偿还义务。若是甲选择放弃继承其父的遗产是否在法律上也就没有为其父偿还100万的义务----

有句成语叫“父债子偿”,很多人认为,父亲欠下的债由子女偿还,天经地义。但“父债子偿”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呢?法律上,父亲和成年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他们各自的财产也是独立的。而债权作为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务债权具有相对性但不具有继承性。因此,父亲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子女如果基于道德的考虑,自愿为父亲还债,法律也不干预。债务不能继承,否则不是成了父债子偿了吗?但债务人有遗产的话,遗产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果遗产已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以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百一十三条作为被执行的公民死亡后,以其遗产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应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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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假如你放弃了 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总会有人继承的 如果什么人都没有 (包括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等等其他近亲属)财产也要先清偿生前的债务等

其实你想问的也许就是如何逃避债务吧 - -

呵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以债务继承问题为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交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第3个回答  2009-09-04
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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