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黄山镇和大庙镇在05年转为徐州经济开发区(原铜山县),05年之后服役的二年兵都有安置,我们是04年-08年当的兵(5年),回来啥也没有,根据以下条例,我们都符合第十条,区里和市安置办不履行,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