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我在去年,七月份认识一个女朋友,我和她都互相看了证件和她的离婚证书,不知怎的,她的电

律师您好,请问我在去年,七月份认识一个女朋友,我和她都互相看了证件和她的离婚证书,不知怎的,她的电话打不通,我只知道她是大兴区的,详细地址我纪不清了,她和我说过几次,她在朝朝区呼家楼作粮油生意,在交往过程中我给了她1万4千多块钱,在去年十月份她说让我在10月底和她一起作生意,可是她在十月25号,她顾的司机撞人了,到十二月份说到我家一起过年,她怕挨撞的找她的麻烦,到年底她的电话,我也打不通,请问公安局能查到此人么,要是起诉需要什么程续,法庭能判给我精神损失费吗?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02-14
起诉需要她的姓名和住址,如果她借你钱了可以要回,无法主张精神损失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