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1-28
“传票”依法律规定,必须法院工作人员两名以上,亲自交到本人手上,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如果本人不在,可以由亲属代收,或者由工作单位代收、居委会代收。
亲属代收的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并注明当事人不在场,他人代收。
同理的,工作单位和居委会,一样情况,要签字盖章的,并注明当事人不在场,由他人代收。
所以了,电话通知什么什么传票的,你可以完全不用理它,全当它放屁。
第2个回答 2010-01-24
电话应该都是假的,除非法院下达通知的文件
有法院的盖章才是真的
第3个回答 2010-01-24
不要离他,如果是真的他会在打电话给你
第4个回答 2010-01-24
一定是假的,我在法院实习过,之前专门管给当事人传票。
法院民事案件一般都会寄ESM的邮件,原因是法律程序规定邮寄送达需要本人签收,没有本人签收不算送达,就没办法开庭。有时我们也会打电话给当事人,告诉他们案情和后果,让他们带上手续(身份证明什么的)来法院领取。
而且中级法院除非是重大、在社会上极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才会一审。现在中院一审的案子一年都没几个。你都不知道有什么事,肯定不会是真的啦。
以后不要理这种电话,千万别听信他们在电话里说的。
至于咨询,你是可以去啦,法院有咨询的地方,去了过安检的时候问法警就行,不过咨询一定要去院里,绝对不能听信电话。
你就别管了,如果是真的,法院一定会找你的,放心吧,要找就一定能找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