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以及赔偿金问题。

今年9月份公司发了一封辞退通知,告知我不能胜任工作辞退我,确没有我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据。公司总部在北京,我处于西安办事处。我于2008年6月入职,2008年6月-2009年9月的社保需要补缴,自2008年6月-2013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这些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缴么?我能要求双倍赔偿么? 目前状况看,我如果继续干会拿到绩效奖金,这些我都能向公司讨回么?

第1个回答  2018-12-30
你签得是几年的合同?社保公积金可以向社保部门和公积金机构投诉由单位补交。双倍工资已逾一年期不可再提。合同未到期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你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对方赔偿未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的125%。
第2个回答  2014-09-15

    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1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可以到劳动局社保中心投诉举报补缴社会保险;

    去住房公积金中心举报,补缴公积金;

    你如果选择支付解除合同赔偿金就不能同时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所以你继续干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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