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与注销、吊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12-01
撤销,主要指负责行政许可的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行政乱作为造成本不应该给与许可的却给与了许可,责任在政府机关,纠正程序就是撤销行政许可。撤回之后,该许可自始无效。
撤回,是由于某种比较正当的原因,不可归责与双方的理由,比如计算机系统故障导致错误发放了行政许可,挽救程序就是撤回。撤回之后,先前的行政许可有效(不然对被许可人不公平)。
注销,是由于被许可人不再满足许可的主体条件或者许可期限届满并且不再续期,使行政许可归于失效的状态。
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是由于被许可主体违法或者不再符合许可条件,许可机关对其作出的一种处罚,效果也是使行政许可归于失效的状态。
参考法律依据:
1、《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撤销许可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 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2、《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注销许可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3、《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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