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离职工资结算方法

某员工A,来我处应聘,经交谈后,来上班,没有签订合同。
试用期2个月,干得好,可以1个月转正。
一周5天休假(其余员工都是4天,她有小孩特殊)。

他在我处上班12天后,擅自旷工离职(没有提前说,没有书面形式的文字)。其后来索要工资。
我们的用人规定是私自旷工1天扣3天工资。

她实际应得工资:一天工资:1000/31=32.25元
上班12天所得:32.25X12=387元
应扣罚款(旷工5天):32.25X5X3=483.75元
按照这样来算,她还要支付我96.75元

这样计算是否对?有什么问题吗?

第1个回答  2010-01-15
╮(╯▽╰)╭这么算是没什么错啦,可是出于人道主义,还是给人家一点比较好,O(∩_∩)O~
你不会这点钱也吝啬吧?当然说法要对自己有好处的那样说
因为你没有跟他签合同
第2个回答  2015-09-18
试用期工资不得对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满一月以报到那天算起一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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