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法的问题

请教各位大侠.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死亡的话.那么被继承人死亡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举个例子说吧,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的第一继承人中有父母.如果一方中的父母先死亡的话.然后夫妻中又有一方死亡.那么夫妻中死亡一方的兄弟姐妹是有否有权继承死亡一方的财产呢?
谢谢!
说的明白点吧。比如夫妻双方的甲方的父母已经死亡。那么甲方死亡后,甲方的兄弟姐妹有没有权利继承甲方的财产。

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就你说的例子而言,一方的父母先死亡,这时候并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而是涉及父母财产的分割,此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影响仅限于共同财产增加了父母财产分割所带来的财产份额,当然,父母死亡前遗嘱如果对遗产继承有特别约定的要依照约定。
到夫妻双方中一方死亡的时候,对夫妻共同财产要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方法正常分割,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但是夫妻双方仅有一方死亡的,不论死亡一方是否有子女、父母,至少有另一方作为配偶享受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所以正常情况下死亡一方的兄弟姐妹是根本轮不上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第一顺序继承人因各种原因丧失了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可能继承财产,如兄弟姐妹等。

你的例子仅仅把第一顺序继承人限定于父母了,实际上,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指的是配偶的话,情况就变了,一方死亡,配偶的子女也是死亡一方的子女,该怎么继承怎么继承,没什么好说的。

而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指的是子女的话,这属于代位继承的问题,就是说祖父母还在,父母中一方先于祖父母死亡,等祖父母死亡的时候,父母的子女可以代父母的继承权去继承祖父母财产中父母应得的份额。

具体有这三种情况,看你遇到的情况属于哪一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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