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是军人。
根据我国《兵役法》规定:
我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组成。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成员为现役军人,武警享受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
一是发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专政工具作用。
从当今世界对执政党地位形成挑战的现实看,既有外忧,也有内患,但影响执政党地位的最大危险是内患。作为一支担负国内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武警部队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上,责任更大,任务更重。
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清醒认识当前的复杂对敌斗争形势,充分发挥国家专政力量作用,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和各种犯罪活动,真正成为掌握在党和人民手里的“枪杆子”和“刀把子”。
二是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骨干作用。
由于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社会利益关系的复杂性,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多发多样的状况,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增加,规模不断扩大。
我们要清醒认识妥善处置大规模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做好各项准备,确保一有情况能够拉得出、用得上、处置好。
三是发挥应对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威胁中的突击作用。
以恐怖主义为重点的非传统安全威胁越来越大。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应对传统威胁和非传统威胁面临的严峻形势,在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中发挥一线突击队作用,在发生劫机、大规模劫持人质等恐怖袭击时圆满完成中心区武力突击任务。
四是发挥参加国家经济建设和抢险救灾的支援促进作用。
武警部队执勤处突特别是担负国家战略目标和重要经济命脉的警卫任务,直接为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重要的安全保障;遇有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大规模疫情等影响公共安全事件,武警部队是地方党委政府手中掌握的一支重要突击力量。
扩展资料:
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武警部队职能属性不变,不列入解放军序列。
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将列武警部队序列、国务院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将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将武警部队担负民事属性任务的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并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同时撤收武警部队海关执勤兵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