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女职工在孕期不能解除合同,如果单位不让上班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中~女职工在孕期不能解除合同,如果单位不让上班应该怎么办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10-9-24 11:05

问题补充:单位以工作不好为由,不让上班,但是没有辞职 ,也不上保险,9月1号就没上班,现在怎么办啊
单位有规定3天旷工按自动离职,他这个理由成立吗合法吗需要什么资料啊

提问者: 孤独梦飞010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分析
根据民典法规定,孕期、产期,是国家劳动法一再强调的,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这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因为近两年是生育高峰,很多单位不愿意招用适龄的女员工,甚至不允许女员工在合同期内怀孕,这样的做法都是不对的,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该完善自己的内部管理和规章制度来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而不是一味地想着降低劳动成本而解除劳动合同。综上所述,女职工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员工自己提出或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30
  用人单位不让在怀孕期间的女职工上班,只要足额支付其工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其工资的,则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期解除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依据该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0-09-25
1、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孕期是不能辞退的。
2、如果公司以你工作不好为由不让上班,也不上保险,那么只能是单方面的。如果公司不让你上班,你就要求公司出具相关的书面证明,不然你就继续上班。
3、时间拖的越长对你不利,公司这样做叫缓兵之计。
4、如果公司不给上保险,那么他就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去反映,或者直接进行劳动仲裁。女性要保护自己的权利。
第3个回答  2019-05-09
如果他是辞退,而不是调离或者休假的话,可以告公司!你可以打12333,申请劳动仲裁的!
因为,劳动法有所规定的!
不过,很多公司为了规避这一点,一般会主动为女职工开休假单,或者将她调离原岗位,变相开除原工作...
第4个回答  2010-09-25
单位的做法是明显违反劳动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四)项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除非该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
而单位所说的“工作不好”显然不属于第39条的情形,因此单位让该女职工不来上班的做法已经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
不给其缴社保的做法也是明显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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