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搬迁到另一个地区医保怎么转办

退休人员搬迁到另一个地区医保怎么转办

方法如下: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获取信息。

在结算方面,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

扩展资料:

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各地要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对有异地就医需求的人员优先发卡,建立跨省用卡服务机制。要按照全国跨省用卡技术方案和统一接口规范,完成用卡环境改造,支持跨省用卡鉴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启动 上哪看病在哪报销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3-26
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可以异地就医本地报销。

退休人员搬迁到异地居住,可以向本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进行异地就医核准备案。在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选择几家(一般为3——4家)就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将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的级别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医院盖章)、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提交本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国家目前正在拓展异地直接结算,在联网的地区,可以在异地持社保卡(医保卡)门诊就医,可以进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须知》

一、异地就医申报流程:

(一)退休后异地安置及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人员,可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由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选1-3家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本人的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填写《异地就医申报表》(一式两份),到选定医院盖章(注明医院等级)后经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交单位盖章后送区医保局登记生效。单位派驻外地工作人员须同时提供派驻相关证明材料。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须在办理申报后且在这三家医院之内发生。

(二)因出差、探亲等原因到外地,在异地突发疾病住院的(原则上符合渝劳社发[2001]60号文件的抢救费用),参保人员需在自入院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区医保局登记备案,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三)异地特殊疾病申办:异地居住人员特病审核通过后,在本人异地就医选定医院中指定一家为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发生在特殊疾病定点医院的门诊费用予以报销(已在统筹区内选定特病定点医院的人员,除了要办理异地就医申报手续指定异地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外,还要将《特殊疾病证》进行更换才能生效)。

(四)个人身份参保人员退休后可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在探亲期间突发疾病住院(原则上符合渝劳社发[2001]60号文件的抢救费用),在办理临时异地就医申报手续后可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二、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异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执行。

(一)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本人指定的三家异地医院发生住院时,参保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将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住院病历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医院盖章)、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寄回参保单位,由单位经办人每月1-5日交区医保局结算。在已选定医院之间转院的还须提供《转院证明》。

(二)临时异地住院所产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将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的级别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医院盖章)、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交到单位,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由单位经办人每月1-5日交区医保局结算。

(三)发生异地特病门诊就医时,先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将处方(注明每种药品的单价)、发票、检查报告、治疗明细单、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交回参保单位,由单位经办人每双月1-5日交区医保局结算。

三、年度费用报销截止时间

(一)发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的异地住院及特病门诊费用须在次年3月前送区医保局结算,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报销。

(二)跨年度异地住院由参保人告知医院当年12月31日作中途结算,跨年度住院只收一次起付标准。
第2个回答  2017-03-14

退休人员搬迁到另一个地区医保的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第3个回答  2023-01-06

方法如下: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获取信息。

在结算方面,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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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各地要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对有异地就医需求的人员优先发卡,建立跨省用卡服务机制。要按照全国跨省用卡技术方案和统一接口规范,完成用卡环境改造,支持跨省用卡鉴权。

参考资料来源:/politics.people.com.cn/n1/2016/1216/c1001-28954706.html"target="_blank"title="人民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启动 上哪看病在哪报销">人民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启动 上哪看病在哪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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