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交警出过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 而后修车对方不愿赔付事故认定书了对方是全责,修车时对方不愿意陪同去4s店定损、车损估价、维修(怕费用比在外面维修贵) 而后我去4s店估价、定损后告知对方,而对方因嫌价格高不接受,随后我与对方协商,而对方都以在外地、没时间、很忙为理由不协商、不赔付。 后来我在4s店维修车辆,车损估价、维修用时20天左右!
接下来我要去法院起诉他! 都需要什么? 证据需要提前提交法院吗? 事故认定书、发票 、车辆估价结论书、发票、复印费、交通费 发票都有了! 现在就是车辆维修期间损失的误工费怎么开具证明?具体怎么开!需要公司开具证明 具体证明怎么开具!
以上还有什么不足的地方,还有更有利的证明需要开具的?!
定损是由对方保险公司派员进行的,个人询价不能构成“定损”。因此对方有权拒绝赔偿。
个人有权指定4S店为维修单位。
车辆估价不属于事故理赔需要文件。如果想对车辆因事故发生的贬值进行索赔,需要另行起诉。另,不知道你进行的车辆估价以及结论书是针对什么的。
一般车辆维修期间的误工费不予支持。除非能够举证其必要性和必须性,包括能够举证对方是恶意拖延赔偿,然后看法院的意见。
事故善后在车辆维修方面正确的做法是:通知保险公司定损,然后维修,维修后持发票向对方索赔。对方支付现金后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因对方全责,剩余部分对方自负。其它不予考虑。